本书关键词:重回59:整个长白山都是我的打猎场,喜欢看书的猫
穿越到1959年长白山,杨康成了带着俩拖油瓶的下乡知青。而且还有个恶妇前妻一家子。还没反应过来,就撞上了大黑熊。凭借着上辈子的野外生存经验,最终反杀黑熊。当他带着熊掌回去时,赶来奚落的前妻顿时震惊了。同时村长跑了过来,带着白面求他加入赶山队伍。……随着杨康各种前世手段用了出来,整个长白山都成了他的猎场。前妻看到他每天大鱼大肉,吃喝不愁,而自己则顿顿饥荒,食不果腹。于是连忙哭着喊着要复婚。杨康回应她的只有一个字“滚”!
喜欢看书的猫是一名出色的小说作者,他的作品包括:《重回59:整个长白山都是我的打猎场》、等,本本精品,字字珠玑,作者喜欢看书的猫创作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与文笔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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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连载
京城近来的新鲜事:永清伯府自幼走丢的六姑娘找回来了。不少人想瞧瞧这个乡野来的丫头是如何上不了台面,没想到秋六姑娘竟是位香道高手,成了许多追求风雅之人的座上宾。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秋蘅心道:比起制香,我更擅长除妖。
最新:第337章 余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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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畜一遭穿成陌生王朝的农门贫家女,跟着被抛弃的小妾亲娘住茅草房,睡木板床,吃糙米糠,还要被继姥姥和一干的舅母欺负。拿着依萍剧本,每月只能舔着脸找举人老爹救济。好不容易靠金手指种田经商小有余财,结果天降喜讯,便宜爹要将她嫁给快死的病秧子冲喜。抱着在古代当有钱寡妇的心态,季云芷嫁过去了。嫁过去之后,谁说这是病秧子,这病秧子可太好了。谢行接连高中,成功摘下探花之名,带着自己的小媳妇进京了,季云芷的病秧子夫君给她挣来了最年轻的诰命夫人之位。从农家女到侯门之路,季云芷的施展舞台更大了。
最新:第二百四十章 两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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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谱,一觉醒来重生成了婴儿,看着自己的小细胳膊小细腿,陈奇身处高武世界一度陷入了沉思。奈何偏偏觉醒了大器晚成系统。瞎搞。等老子七老八十了,还知耻后勇个屁啊。于是,陈奇破罐子破摔直接选择卡了系统BUG。“妈蛋,不是让老子大器晚成,知耻后勇吗?那么好,老子就勇给你看。”
最新:第二百三十二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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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城的贵女圈中,韩凌就是一个奇葩的存在,那些世家闺秀们都以拼得一桩好姻缘为目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以夫为天,而她却偏偏要与礼法世俗对着干,“非汤武而溥周孔”,追求自由,夫为妻纲,以己为天。 前世,她便是凭着这股子傲气为自己挣得了一个锦绣前程和美好姻缘,却万万没想到最终会被最信任的两个人出卖,而她所以为得到的一切竟是浮光泡影。 重生幼时,当她看到最亲的人还在身边…… 她想,这一世,她该收敛自己的傲气,为自己也为那些真心对自己的人追求一个“幸福美满”。 (本书最大的金手指要数一个活了上千年的师傅了,而且他还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叫作嵇叔夜!勿喷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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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着名歌手肖可晴穿书到七零年代平行世界中的炮灰。成了被家人娇惯长大,好吃懒做,嚣张跋扈的人,原主被“好闺蜜”陷害,大院里臭名远扬,和爸妈去部队路上车祸去世。…原主喜欢娃娃亲对象陆霆。听着好闺蜜怂恿,每天像舔狗一样纠缠陆霆。陆霆很是厌烦原主,好几次想要退婚,原主以死相逼,为了顾及两家人的情谊,陆霆躲着原主从离家近的部队调到很远南方部队,一躲就是三年。…肖可晴不是原主,不想当舔狗,既然他要退亲,那就如他的愿,主动退亲,哥哥在部队受伤不得已要去部队。…怎么陆霆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暧昧,不说好退亲了当妹妹的吗???一不小心肖可晴歌声风靡整个军区一直等着陆霆还她定亲玉佩,次次找借口溜之大吉。…怎么回事?要退亲的男人,怎么每天都换着花样给她送礼物……直到男人站在她面前:“我们不退亲了好吗?我把我自己送给你,你看我也有肩宽窄腰大长腿,还有……”…男主前期不完美,后期超级疼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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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娱乐圈内最耀眼的女星,却被渣渣陷害,悲惨丧身于一场爆炸之中。 再次睁开眼,她成了传媒高校18岁的花季学生,更关键的是,脸上还挂了一张丑陋的人皮面具。 人前,她顶着那张其丑无比的面具,承受四面八方的恶毒谩骂。 人后,她卸掉伪装,一头波浪大卷,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游走酒吧包厢。 被男人轻薄,被女人嫉恨。 当一个不屈的灵魂接替了这具小身子,她发誓要站在奥斯卡奖台上成为影视界的娇宠! 三年之约满,她在演唱会上揭下了那张银色面具,绝代的风华在镁光灯亮起的那一刹那,华国暴动。 天!原来三年的隐藏,她居然有着这样惊为天人的容貌! …… 只是,这重返娱乐圈,查清上一世死因的道路上怎么莫名其妙多出了个男人? 还这么神秘强大?! 绯闻缠身,他替她挡住各方八卦狗仔。 恶女陷害,他亮相辞凿凿,“她是我的女人,我倒是看看你们有几个胆子敢碰她!” 她远赴国外拍戏,他辞掉手中的事务,撂话出去:这部戏的男主,我定下了! 宋初默:“……” 这货就不能不捣乱? 片段一: “顾西城!我什么时候说要和你结婚了!”一沓娱乐报纸从女人手中甩出,啪的一声砸在桌上。 “昨晚。”男人把玩着手中的戒指,正眼都没看报纸一眼。 “昨晚?”某女拧眉,“昨晚我喝醉了,不记得了!” 她又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反正你得把这些报道全部都封死了,我还不打算结婚呢!” 不想结婚?那还得了? 沙发上,男人半靠了身子挑了挑眉,目光挪到宋初默的小腹,嘴角上扬起了一个极为诡异的弧度,声音都染上了笑意,自信强大至极。 “昨晚注射了不少的种子……应该……能……” “泥垢了!” 片段二: 为了躲避某人,宋初默毅然决然的飞去了法国,结果没料到会多了两娃。 清晨,宋初默打开电视,娱乐频道上正报道着某八卦新闻。 那搂着小嫩模逛超市的男人怎么越看越像某货? “妈咪,那个男滴是我男神吗?”小奶包舔舔手指,一脸花痴样。 宋初默的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顾西城什么时候成你男神了?” “哇哦,妈咪,原来你也认识他……”大奶包见缝插针。 “那妈咪赶快带我回国好不好?”小奶包爬到了宋初默怀里。 “为啥?” “我要把电视上的那个坏女人赶走,男神是我滴,谁都不可以抢!” “……” 两娃萌你一脸血! 简介无力,请看正文,希望大家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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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衣巷口夕阳斜,神来之笔画冬春”一支笔,画尽花鸟虫鱼,画尽人生百态,却无人能知其主人笔下之意与胸中之机谋。前世的谢玉卿,今世的萧锦玉在经历了背叛、灭族与颠沛流离之后,重生归来的谢玉卿决定换一种人生,定要在这繁华其外败絮其中的乱世中谋一个举世之人皆不敢求的盛世锦华。谁予我患难与共不离不弃,我予谁一世锦华裂土封候(PS:昔闻周小史,今歌月下人,玉尘手不别,羊车市若空——她虽无枭雄之体姿,却一样可以乱世称雄)已有同系列魏晋风流的完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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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二十载,云夏死在了于枫彻底爱上她的那一年。再睁眼,云夏重生回,她还不是那个嚣张跋扈的大小姐,于枫也不是那个破产落魄的大少爷的学生时代。此时还是贫困少女的云夏,偷窥着一次次向校花告白的肆意少年,她不甘心,黑化了。她曾搭上了一切,用了整整二十年,才换来了于枫可怜的爱,凭什么别人能唾手可得?为阻止他为校花走向家破人亡,残疾堕落的路,她为自己制定了个十年计划。从那以后,天才贫困生成了于家大少鞍前马后的小狗腿。第四年,她看到与校花相拥的于枫,她再次发病。毅然签掉了手中音乐交换生的申请表后,她决定去尝试新的,正常人的人生。彼时成为京大学生会会长的于枫,眼神阴翳的看着那张申请表,气笑了。出国前一天,于枫堵在了校门口。昏暗的角落,男人照常用力的抱着她吻着她,一次次问云夏今天还爱不爱她。并在她惊恐的眸子中撕掉了申请表……云夏捂着被咬破的唇:不是,我们两个谁是病娇?云夏:我愿为我两世的心动付诸行动。于枫:我愿为她,放弃她,成全她,让她站于更高处璀璨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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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女冯璐长相好,学历佳,性格招人稀罕。十六岁以前顺风顺水埋头学习,以为自己走的是学霸路线,结果十六后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原来她是走到哪都很惹火的串场女配。到处给人走剧情,无脑女配,恶毒女配,冯璐是块砖哪里剧情需要哪里搬。冯璐可以偶尔串场,走剧情,可自己生活不能慌,日子不能被别人的剧情扰乱,在爸妈的护航中,寻找自己的伴侣,携手避开女配剧情。别人出去装防狼喷雾,她出去装的是结婚证,邪不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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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露白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是年代团宠文里人生艰难的小配角,起着给便宜侄女送遗产丰富家资的作用,后来她申请了支边,和这一家子割席了。含着对未知的期待踏上了去疆省的火车,她再次遇到了那个男人。宋露白挑挑选选,最终还是被他使计娶回了家,落进了福窝里过上了甜甜蜜蜜的好日子...从吃不饱到余粮满仓;从戈壁滩到绿野满目;从孤身一人到家庭美满;她从不后悔当初冲动之下的决定。#六七十年代兵团生活·疆一代奋斗日常#每天凌晨12点更新,每月请假一天
最新:第458章 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