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泽之利:铜铁之争与朝堂风云
长安城的暮春时节,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刚刚停歇,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花草交织的清新气息。然而,皇城深处,政事堂内的气氛却远不如这春日景致般和煦。户部与盐铁司的几位官员正为一份来自东南诸州的奏报争得面红耳赤,言辞激烈,而争论的焦点,正是那深山中沉默不语,却牵动着国计民生的矿产之利。
自德宗朝户部侍郎韩洄一句“山泽之利,宜归王者”,矿产便正式收归中央,由盐铁使统管。这一变革,如同一道分水岭,将此前山泽之利或归地方或归中央的模糊状态,清晰地划归到了朝廷直接掌控的范畴。盐铁使衙门,这个因盐业专营而权势赫赫的机构,由此又增添了矿产这一重要财源。
时光流转,到了宪宗元和初年,唐代江西地区的矿冶业生产已达到可观规模。据《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等史料记载,每年可采银两千两,铜二十六万六千斤,铁二百七十万斤,锡五万斤,铅的产量则没有固定的常数。
这些数据反映了当时矿冶业的兴盛和朝廷对矿产资源的重视。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无数矿工在深山中的辛勤劳作,也是朝廷财政收入中一笔不容忽视的进项。尤其是铜与铁,前者关乎国之血脉——钱币的铸造,后者则是农具、兵器乃至各项工程建设的基础。
时任盐铁转运使的李巽,是位以干练着称的能臣。他站在政事堂的地图前,手指划过标注着矿点的区域,对围拢的官员们说道:“诸位请看,江南西道的铜矿,剑南道的铁矿,皆是我朝倚重之地。只是这银矿……”他眉峰微蹙,“岁出二千两,虽非小数,然于国计民生无补,反而分散了人力。”
一位户部的员外郎立刻附和:“李大人所言极是!铜钱日绌,市易多艰,至有以物易物之象。若能将开采银矿的人力物力转投铜矿,必能缓解钱荒。”
另一位来自工部的郎中却有不同看法:“银虽非急用,然其值昂,便于携行。一些偏远地区,或大额交易,仍有其用武之地。且骤然禁银,恐令那些世代以采银为生的‘坑户’失业,万一激起民变,得不偿失啊。”
争论不休之际,宪宗皇帝的旨意传来,召李巽入宫议事。
大明宫紫宸殿内,宪宗李纯正批阅着奏折,见李巽进来,放下朱笔,开门见山问道:“李爱卿,近日关于银矿与铜矿之争,你有何高见?”
李巽躬身行礼,从容答道:“启禀陛下,臣以为,治国如持家,实用为先。银者,饥不可飧,寒不可衣,虽有价值,终非国之根本。铜则不然,铸钱以通有无,便民交易,实为国家经济命脉。如今我朝每年铸钱不过万余贯,远不能满足需求,导致钱重物轻,物价不稳。臣查得,凡有银矿之山,多伴生铜矿。与其分散人力采那无益之银,莫如专一采铜以裕国用。”
宪宗沉吟片刻,他深知钱荒之苦,各地州县屡屡上奏,称铜钱短缺,影响赋税征收与市场流通。他微微颔首:“爱卿所言,正合朕意。然禁采银矿,坑户当如何安置?”
李巽早有准备:“陛下圣明。臣以为,可下诏书,令五岭以北地区,暂停开采银坑。地方官需出面劝导坑户,专事采铜。官府可提供必要的工具与技术支持,并优先收购其所采之铜,助其维持生计。此事,仍由盐铁司统一督办,确保平稳过渡。”
宪宗颔首:“准奏。此事关乎国计,卿当妥善办理。”
元和三年六月,一道诏书从长安发出,迅速传遍天下:“凡天下有银矿之山,必有铜矿。铜可铸钱,利民通商;银乃无用,徒耗人力。自今而后,五岭以北,禁止开采银坑。坑户失业者,令地方官劝谕采铜,助官府铸作,隶盐铁使。”
诏书一下,朝野震动。支持与反对之声皆有。江南一些银矿主联名上书,恳请朝廷收回成命。但宪宗与李巽态度坚决,认为此举乃是为长远计。各地官府开始积极行动,劝说银矿坑户转采铜矿。起初,诸多坑户颇有抵触,毕竟采银获利更速。在官府的引导与补贴,以及铜矿收购价格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加之银矿确实常有枯竭之忧,大部分坑户逐渐接受了这一转变。
然而,政策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监管不力,私采银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更有人上书,言岭南地区银矿丰富,且多不伴生铜矿,若一并禁止,损失亦不小。宪宗与李巽商议后,考虑到实际情况,也为了避免激化矛盾,于元和四年,又下了一道补充诏令:“除五岭以北原禁采银矿地区外,其余地方,若银矿确无铜矿伴生,或百姓采银已久,生计所系,可暂准民间自由开采,但需向官府报备,按章纳税。”
这道诏令可视为对前令的微调,亦体现了朝廷的务实态度。虽然复准了部分地区的民间采银,但朝廷对铜矿的重视程度丝毫未减。因铜钱需求极为迫切,当时朝廷为解燃眉之急,每年铸钱仅一万八千贯,对庞大帝国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
李巽亲自坐镇盐铁司,督促各地铜矿的开采与冶炼。他派遣得力干将前往各主要产铜区,整顿矿场秩序,改进冶炼技术,以提高铜矿产量。对于铜矿的收购价格,也给予了优惠,以激励矿户的积极性。同时,他大力整顿钱监,提高铸钱效率,打击私铸劣钱。
元和七年,朝廷的努力初见成效。这一年,朝廷成功收复了被藩镇割据多年的河东道之易、定二州。此二地久离中央管辖,货币体系紊乱,藩镇为敛财而大量铸造劣质铁钱,百姓深受其害。收复之后,首要任务之一便是整顿金融,恢复铜钱的流通。
李巽奏于宪宗:“易、定二州,久用铁钱,物价飞涨,民生困苦。今圣威所至,失地已复,宜速废铁钱,增铸铜币,以安民心,畅商贸。”
宪宗准奏,并下旨将元和年间每年的铸钱额提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和交易需求,这一举措与开元年间铸钱额的显着增加相呼应。这使得对铜的需求更加迫切。李巽视铜矿开采与铜钱铸造为盐铁司之首要事务。在政策激励与人力投入之下,各地铜矿产量果有显着提升。
然而,好景不长。元和末年,随着李巽的去世以及宪宗皇帝的驾崩,朝堂之上的政策连贯性受到了一定影响。穆宗、敬宗、文宗几朝,政局时有动荡,对于矿产的管理也出现了反复。
文宗开成元年,即公元836年,朝廷内部就矿产管理归属再起争议。一些地方官员认为,矿产由盐铁使统管,层层盘剥,效率低下,地方反而得不到实惠。不如将山泽之利再归州县,由各州刺史选任干练官吏主持其事,这样更能因地制宜,激发地方积极性,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当时的宰相牛僧孺等人倾向于分权,文宗皇帝也觉得盐铁使权力过大,或许将部分权力下放至地方,可缓和中央与地方间的矛盾。于是,一道诏书再次改变了矿产的管理体制:“山泽之利,本养万民。前由盐铁使总领,或有不便。自今而后,悉归州县,令刺史选吏主其事,务使地利兴,民生遂。”
这一变动初期,着实激发了一些州县的积极性,矿产量随之增加,地方财政亦充实颇多。然而好景未久,弊端便迅速显现。各州为了自身利益,纷纷加大开采力度,甚至不顾矿产资源的可持续性,对矿山的盘剥也日益加重。更为严重的是,地方截留了大部分矿利,上缴中央的数额较以往大幅减少。中央财政因此受到影响。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宣宗大中年间。宣宗李忱是一位颇有作为的皇帝,史称“小太宗”。他即位后,致力于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盐铁转运使裴休,是一位清廉且极具才干的官员。他敏锐地洞察到了矿产由州县管理所引发的种种弊端。
一日,裴休在朝堂之上,向宣宗皇帝痛陈其弊:“陛下,自开成元年山泽之利归州县以来,各州刺史多以牟利自肥,滥采滥伐,民不堪命。所入矿利,州县私藏十之七八,上缴中央者益少,以致国用不足。臣以为,山泽之利,本属王土,当归中央统辖,方可兼顾国计民生,合理开发。恳请陛下,将矿产山泽事务,仍归盐铁使统一管理,以供国用。”
宣宗皇帝对此早有耳闻,也正有此意。他问道:“裴爱卿若主其事,有何良策?”
裴休从容答道:“臣以为,当务之急,乃重新清查天下矿脉,核定产能,淘汰开采过度、资源枯竭或管理混乱之矿场。同时,加强对矿工的管理与体恤,严禁州县额外苛派。于矿产开采冶炼,制定统一标准,以提效率。所产矿品,除供中央所需外,余者由盐铁司统一调配或售卖,利润尽归国库。”
宣宗深以为然,当即下令:“准裴爱卿所奏。即日起,全国矿产山泽事务,仍由盐铁转运使统管。各州需积极配合,不得推诿。裴休,此事便交由你全权办理。”
“臣,遵旨!”裴休躬身领命,神色坚毅。
裴休雷厉风行,一上任便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革。其首遣大批得力干员,分赴各地,重新勘察矿场,登记造册。对于那些管理混乱、产量低下、私弊丛生的矿场,坚决予以关闭。对于那些资源丰富、管理尚可的矿场,则加以整顿,规范开采。
经过一番整顿,效果立竿见影。唐宣宗大力整顿后,官吏作风发生改变,成为唐朝后期吏风最好的时期。整顿措施包括增加银冶二,铁山七十一,废除铜冶二十七,铅山一。 裴休推行关停并转之策,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开采效率。同时,他加强了对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了矿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到了宣宗大中年间,在裴休的精心治理下,全国的矿产量较文宗时期有了显着回升,中央的财政收入也大大增加,这一点从唐宣宗大中年间中央年收铜65万余斤的数据中得到了体现。据记载,当时“天下岁率银二万五千两,铜六十五万五千斤,铅十一万四千斤,锡万七千斤,铁五十三万二千斤。”这一数据反映了唐代金属矿产的丰富和冶炼业的发达,特别是在江西地区,铜矿的开采和冶炼尤为兴盛,坑监数量众多,矿种分布广泛。 此数字,尤以铜、铁产量为甚,较元和初年大幅增长,为宣宗朝“大中之治”筑牢了坚实的物质根基。
裴休任职期间,既注重矿产开采,更重视其合理利用。他深知宪宗朝重视铜矿的深意,继续将铜矿开采和铜钱铸造放在优先地位。在唐朝政府的努力下,通过加大铜钱铸造量,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的钱荒问题,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长安城的朱雀大街上,车水马龙,商铺林立。百姓手中的铜钱日益充裕,交易也更加便捷。一位老商贩一边数着刚赚的铜钱,一边感慨:“还是如今日子舒坦呐!前些年,有钱难买东西,要么钱太值钱、东西太贵。如今好了,铜钱充足,物价平稳。”
这市井间的质朴感慨,或许正是对宪宗以来,朝廷于矿产管理,尤对铜、银、铁等关键矿产资源调控重视所获成效的最佳注脚。
唐代矿政的发展,从韩洄提出“山泽之利,宜归王者”开始,经历了李巽、裴休等盐铁使的苦心经营,以及宪宗、宣宗等皇帝的政策支持。
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矿政不断调整,以开源与节流为权衡,促进了矿冶业的兴盛。如江西地区矿冶业的生产概况所示,朝廷的政策导向和社会需求共同作用于采矿业,使得铜矿等金属矿产得到重视和开发。
唐代的矿业管理制度相对开明,促进了矿冶业的发展,同时也为王朝的财政需求和经济稳定提供了支持,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
在唐代,深山中的矿产资源,如金银铜铁锡等,不仅见证了人间的沧桑变幻,而且持续为帝国的工业血脉提供着支撑,其开采和冶炼技术的发展,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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