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写字楼里,空调发出均匀的低鸣。李莎莎刚从茶水间回来,手里端着半杯已经微凉的美式咖啡,耳朵里却还残留着刚才无意中听到的、隔壁卡座传来的对话。
“……所以我跟他说,要么买房,要么分手。爱情?爱情能还房贷还是能给孩子交学费?”是销售部那个总是妆容一丝不苟的琳达的声音,带着惯有的锋利。
另一个女声笑着附和:“就是。我闺蜜以前也傻,跟个穷画家谈了五年,青春都耗没了,最后人家成名了,转头娶了画廊老板的女儿。现实点好,至少不吃亏。”
“现在哪有那么多童话,都是生意。男人看女人年轻漂亮,女人看男人有车有房,各取所需罢了。”
那些话语像细小的冰碴,钻进李莎莎的耳朵里,让她握着咖啡杯的手指微微发凉。她走回自己的工位,坐下,目光落在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表格数据上,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心烦意乱。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要驱散胸口的滞闷,解锁了手机。屏幕亮起,壁纸是她和刘乐的一张合照。
照片里的背景是市郊一个刚开发不久的湿地公园,秋日的阳光暖融融的。那是去年秋天,她硬拉着刘乐去的。去之前,她逼着刘乐好好洗了个澡,刮了胡子,还翻箱倒柜找出自己给他买的那件浅灰色针织衫和卡其色休闲裤——那是她认识他以来,给他置办的最“时尚”的一套行头,花了她大半个月的工资。
照片上,刘乐被她挽着胳膊,站在一片金色的芦苇荡前。他显然不太习惯拍照,身体有些僵硬,嘴角的笑容也带着点不自然的弧度,但那双眼睛,在清澈的秋日阳光下,显得格外深邃。洗去了平日的疲惫和风尘,换上合体的衣服,他整个人像被拂去灰尘的明珠,散发出一种沉静而耀眼的光彩。身高腿长,肩宽腰窄,面部轮廓如同精心雕琢,鼻梁高挺,眉骨分明。阳光在他发梢跳跃,给他苍白的皮肤镀上一层浅金。
李莎莎指尖轻轻划过屏幕上那张脸,目光近乎痴迷地流连。
刘乐真的很好看。好看到不真实。
从第一天认识他,李莎莎心里就烙下了这个念头。
那是个兵荒马乱的早晨。前一晚追剧到深夜,闹钟响了三次都没能把她彻底吵醒。等她猛然惊觉时,距离上班打卡只剩不到四十分钟。地铁是来不及了。
她手忙脚乱地化妆、换衣服,抓起包冲出门,一边跑一边用打车软件叫车。幸运的是,很快有车接单,一辆白色的二手轿车,就停在小区门口不远。
她拉开车门钻进去,气息未平:“师傅,去宏基广场,麻烦快点,我快迟到了!”
“嗯。”驾驶座传来一声低低的回应,很轻,几乎被引擎启动的声音盖过。
李莎莎系好安全带,这才稍稍喘了口气,拿出粉饼匆忙补了点妆,又对着小镜子检查口红。整个过程,她没去看司机,司机也仿佛不存在,车厢里只有导航机械的提示音和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他甚至没有像有些司机那样,试图搭话或者从后视镜打量她。
一路无言。车子开得平稳,但速度不慢,在早高峰的车流里灵活地穿梭。李莎莎心里焦急,却也暗暗松了口气——这个司机技术不错,话也少,正合她意。
赶到公司楼下,她道了声谢,扫码付款,抓起包就冲进了写字楼。踩着最后一分钟打上卡,她瘫在工位上,心跳如鼓。
直到上午开会,需要核对客户发来的消息时,她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脑袋“嗡”的一声。仔细回想,最有可能就是掉在那辆网约车上了。她借了同事的手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自己的号码。
响了几声,接通了。
“喂?”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低沉,平稳,带着一种奇特的磁性,像大提琴最低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动,透过电流传来,竟让她慌乱的心莫名安定了一瞬。
“你、你好!我是刚才坐你车去宏基广场的乘客,我手机好像掉在你车上了!”她急急地说。
那边沉默了一下,似乎是在确认。“……是一部白色的手机,锁屏是只猫?”
“对!就是我的!”李莎莎几乎要欢呼起来。
“我现在在附近,大概二十分钟后到你公司楼下。你下来拿?”
“好!好的!太谢谢你了!”
挂断电话,李莎莎心里那块大石头落了地。二十分钟后,她小跑着下楼。那辆熟悉的白色轿车已经停在路边。
她走过去,驾驶座的车窗降下,一只手伸了出来,手里握着她的手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干净。
“谢谢……”她接过手机,抬头道谢。
话音,戛然而止。
她的目光撞进了车窗内。
那是她第一次,真正看清刘乐的脸。
上午明亮的阳光斜斜照进车内,毫无保留地铺陈在那张脸上。没有帽檐或阴影的遮挡,没有匆忙一瞥的模糊。他微微侧着头,表情平静,甚至有些淡漠,但那张脸的轮廓,每一根线条,都清晰得如同烙印,瞬间撞进她的视野,撞进她的脑海。
英俊。不,这个词太普通。
是那种极具冲击力、近乎侵略性的好看。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嘴唇的弧度恰到好处,皮肤是久不见阳光的苍白,却毫无病态,反而衬得五官愈发鲜明。最让她心头一跳的是他的眼睛,瞳孔的颜色比常人略浅些,在阳光下像沉淀的琥珀,里面没什么情绪,淡淡的,却像深潭,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想探究底下藏着什么。
他整个人坐在那里,明明开着辆旧车,穿着普通的黑色短袖,却有种与周遭喧嚣格格不入的寂静和……一种难以言喻的、破碎又坚韧的气质。
李莎莎感觉自己的呼吸停了一拍。她见过不少好看的男人,但眼前这个,不一样。好看到……让人觉得不真实。像从某个旧电影海报里走出来的、被时光遗忘的男主角。
刘乐似乎被她直勾勾的注视看得有些不自在,微微偏开了视线,低声说:“不客气。”说着,就要升起车窗。
“等等!”李莎莎几乎是下意识地开口阻止。
刘乐动作一顿,抬眼疑惑地看着她。
李莎莎心脏砰砰直跳,脸上努力维持着镇定,甚至挤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带着歉意的笑容:“那个……真的特别感谢你专门送过来。耽误你接单了吧?我……我给你发个红包补偿一下车费和时间好不好?不然我太过意不去了。”
这是她的小心思。一个合情合理的、要到他联系方式的小心思。
刘乐似乎愣了一下,随即摇头:“不用,顺路。”
“要的要的!”李莎莎坚持,已经飞快地点开了微信,“不然我良心不安。师傅你微信多少?我扫你?”
她的态度坚决又诚恳,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刘乐沉默了几秒,似乎不太擅长应付这种热情,最终还是妥协了,调出了自己的微信二维码。
“滴”一声,添加好友成功。
李莎莎强压住心里的雀跃,立刻发了一个66元的红包过去,附言:“车费+感谢费!一定要收!”
刘乐看着手机,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似乎觉得太多,但最终还是点了接收,回了两个字:“谢谢。”
“是我该谢谢你!”李莎莎笑容明媚,挥了挥手,“那我先上去啦,师傅你开车注意安全!”
“嗯。”
车窗升起,白色轿车缓缓驶离。李莎莎站在原地,看着车子汇入车流,直到看不见,才慢慢转身,走回写字楼。指尖还残留着刚才扫码时,屏幕上他微信头像的触感——一片纯粹的黑色,什么都没有。
那天之后,李莎莎开始有意无意地给他发消息。起初只是礼貌性的问候,后来慢慢分享一些日常,抱怨工作,聊聊天气。刘乐的回复总是很简短,有时甚至隔很久才回,但从不敷衍,语气认真。她渐渐了解到,这个男人,有着与他惊艳面容完全不符的内核——不轻佻,不浮躁,甚至有些过分的内向和沉默。但他可靠,踏实,说一不二,心思细腻,对家人孝顺,对工作尽责。
他像一块沉在深水里的墨玉,外表冷硬,内里却有着温润的光泽。越是了解,李莎莎就越是被吸引。那份心动,像春日里悄然钻出地面的藤蔓,不知不觉间,已经缠绕了她整颗心。
终于,在一个加班到深夜、星空璀璨的晚上,她鼓起勇气,在微信上敲下了那句话:“刘乐,我们……试试看,好吗?”
过了很久,久到她以为手机不会再亮起,屏幕才跳出一条新消息。
乐: 好。
简单的一个字。没有花言巧语,没有海誓山盟。但她却从那一个字里,读出了他所有的郑重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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