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鸦社鼓杨小瓜的穿越人生

老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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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狼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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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忙刚过,农庄的大人孩子们收割了麦子,吃罢晚饭,三三两两蹲在门槛上,捧着面碗一边吃,一边闲聊。感叹这几年的年景着实不错,要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也就满足了,说到这里,也忘不了感激东家仁厚,只收三十税一,听说其他家已经不满足十一税了,有的已经五税一六税一了。

其实,杨家是盐枭出身,根本不在乎这点农税,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何必为了一点小钱把自己和乡亲们割离开呢。反正农户们吃饱了就会更努力种粮食,种出来的一样离不开本乡本土,也只能卖给杨家,杨家达到了屯粮的目的,收拢了足够的人丁,本身就是个良性循环,何乐而不为呢。

反观其他大户,拼命盘剥农户,弄得人家妻离子散的,除了造反就是消极怠工,到头来粮食没收多少,众叛亲离的事情没少发生。没有比较还好,这一比较,就会有逃荒的事情发生,好多人拼了性命逃到杨家,杨家是来者不拒,反正别人家找来,因为逃户都是没有户籍的人,别人也没证据这些农人属于谁,只能吃个哑巴亏,然后稍微放松一点对佃户们的勒索。

就这样,杨家在农户中的善人名声就更加响亮了,虽然招来了其他富户的嫉恨,但是杨家家大业大,如果不是为了木秀于林,低调做人,这些富户早就被杨家一口吞掉了。

这个夜晚很宁静,空气中飘散着小麦草的青青香气,人们很舒服,有的已经伴着蟋蟀的鸣叫声沉沉入眠。可是,突然间,这一切都被打破了。

远处传来一阵阵的号角声,紧接着冲天的火柱在远处的烽火台上熊熊燃起,鲜卑人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终于再次发动了南侵。

农庄里的农户们立刻从梦中醒来,老弱携带粮食牛马,连夜藏入本村的坞堡。

说到这里,杨小瓜在杨家这几年并没有闲着,作为地堡战术的强力推行者,杨小瓜利用自己化学生的优势,大量炼制水泥,给每个农庄都配置了地堡,把鬼子的炮楼战术和我军的地道战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修建的每个地堡都不高,但是结实,连环相通,牢牢地锁住大道两侧,实际上就是低矮版的棱堡,在古代,修城是违禁的行为,意同谋反。但是修堡垒没事儿,所以就算是杨家自己本家的堡垒,也只修了两层,全水泥建筑,只有一丈五六高,比起普通的地主大院区别不大。

其实古代建城都追求高大雄伟,其实在军事上主要是为了阻挡敌军入城,城内一点防御能力没有,一进来就只能任人宰割。

实际上呢,看看近代战争就知道,留有射击口的地堡才是王者,虽然一个个碉堡都是独立的,但是谁敢说,从空隙中穿过去,只能一个一个啃下来,古代没有炸药包,更没有穿甲弹,遇到了这种乌龟壳子,任你是什么样的军队都只能望洋兴叹。

当然,如果遇到作死的敌人,千军万马的用人堆,也能攻下来,问题是付出这么大的牺牲,攻下来干啥呢,这个乱世,每个人都要保存实力,只要稍微有一点点折损,昔日的友人就会猛扑过来,把这个可怜的家伙生吞活剥。

大家也不是很慌张,等到天亮,鲜卑人也没有攻过来,消息也被前方用猫头鹰送了回来。本来杨小瓜的规划是用信鸽传递消息,后来发现,在南方这样做好使,在北方不灵,北方蛮族都有养鹰的习惯,信鸽一飞起来就等于送菜,还会白白暴露。所以杨小瓜绞尽脑汁,想出来学习哈利波特用猫头鹰,那个东西飞得快,比普通的鹞子厉害很多,而且还很通人性。实验了两年,最后还是成功了,解决了很大的问题。

杨善打开前边传过来的信件,看了一眼,转身递给了儿子,杨小瓜细细的读了一遍,上面写的内容不是很多,主要是说,魏国的大将拓跋虎自洛阳起兵,侵略虎牢、汝南、青州等地,兵发四十万,号称百万,分三路攻打大宋,其中兖州一路十万人马直扑青州,领兵大将叫做慕容垂,慕容垂已经在一天前攻下了历城,兵锋直指青州城,更有他的同族兄弟慕容非万余人马劫掠琅琊东莱等地。正在思忖间,有探马来报,说有一千多人马正在攻打北边的陆家堡,陆家已经全部缩回坞堡内,正在拼死反抗,伴随而来的还有陆家的信使,陆氏次子陆展。

杨善和杨茁赶忙迎接进来,只见这个陆展全身铠甲凌乱不堪,衣服撕得一绺一绺的,满脸满身的血,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杨善赶紧招呼:“陆贤侄受惊了,贤侄鞍马劳顿,且不忙说话,来人,着引陆公子前去更衣。”

“这个,好吧,谨遵伯父安排。”陆公子虽然有话要说,但是想想还是咽了回去,拱了拱手,跟着仆人离开。

“诺,”几个仆人领着陆公子前去梳洗,这古代贵公子,就讲究个面子,虽然知道救兵如救火,也不能拒绝杨家的安排,如果太急切了,那岂不是低人一头,虽然现在的样子已经很跌份,但是打仗没办法,既然能杀出来,到了安全所在,贵公子的那一套还是不能放下。

杨小瓜和杨善两人对视一眼,杨善问,“吾儿觉得如何?”

“孩儿觉得,这个陆家自然是要救的,但是不用太急。”

“为何?”杨善饶有兴趣的问儿子。

“平原是吴郡陆家的祖地,传说咱们邻居是平原二陆留下来守陵的一支,与祖家关系密切,我们救了他们,整个陆家都不能不承认欠我们个人情,更何况唇亡齿寒,没了陆家我们就变成前线了,既然要打,干嘛要在自己的地盘打,在陆家的地方,就算打烂了我们也没有损失,还得到千年世家的人情,何乐而不为。”

“那为何不急?”杨善一捋胡子,又问。

“父亲大人明知故问了,看这陆公子的样子,自己都不急,说明敌情并不严重,如果真的刻不容缓,他根本没有可能摆世家公子的谱,而且,看他说话中气很足,说明突围不难,要么是敌情不严重,要么是鲜卑人有阴谋。如果敌情不严重,我们去了人家陆家也不会太感激,只有快要被攻破甚至刚刚攻破时我们出现才是恩德。”

“嗯嗯,如果是鲜卑人的计谋呢?如果他们的计谋就不会很着急打破陆家,免得我们不去救。我们等久了,他们就不耐烦,会露出马脚,我们就安全了。”

“孺子可教呀。”杨善欣慰的捋了一下胡子。

又过了一顿饭的功夫,陆公子收拾齐整,重新回到客厅。杨善和杨小瓜再看这位陆公子,心里不禁喝了一声彩,果然是个翩翩美少年。这位陆公子,往脸上看,双眉如墨,斜插入鬓,鼻若悬胆、目若朗星,面如敷粉,唇若涂朱。果然是一位倾国倾城的,咳咳,美少年。陆展身材纤弱,偏偏还穿了一身粉红色的花衣裳,如果不是有喉结的话,那妥妥的就是个花木兰转世了。

魏晋风流,那个年代的公子哥确确实实喜欢穿艳丽的服装。还擦粉带花的,自以为是名士风流,偏偏还喜欢吸食毒品五石散,弄得身体纤弱,风一吹就能飘走。要不然为啥这么多年打不赢北方鲜卑呢,主要是上行下效造成的。

幸好,这位陆公子没有那香葱一般的纤纤玉指,否则再翘一个兰花指,就算小瓜见惯了现代的伪娘,也会呕吐的。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但见这位陆展公子再次深施一礼,“多谢杨伯父款待了,小侄现有家父。。。”

“贤侄不要慌张,来尝尝老夫的茶。”杨善挥挥手打断了陆展的话,吩咐从人端上来茶具,开始慢条斯理的点火烹制,南北朝时候的茶是茶饼,加上葱姜蒜什么的煮出来的,而且还讲究像功夫茶一样主人亲自烹煮,那口味简直了。

杨小瓜对这种东西绝对是敬谢不敏的,赶忙借口礼数,离席站在老父身后,做恭顺状。

陆展本来要说话的,但是魏晋风流的核心就是礼数,换句话说就是人倒架子不倒,穷摆谱,瞎折腾,所以不管多么着急都不能表现出来,一定要气定神闲,摆出一副智珠在握的鬼样子蒙事儿。最有名的例子就淝水之战的时候,谢安假装平静无波的和客人下棋,得到战报依然淡定下棋,下完了才用平淡的语气对客人说“小儿辈遂已破贼”。这就是装叉装到了极限的表现之一。

由此,陆展无论多么不耐烦都不得不装出一副很优雅的样子,一边看着一边还要称赞杨善的茶艺、气度等等,说了半天没滋没味的废话,又喝了两盏滋味充足的茶。杨善这才,把茶碗轻轻一推,轻声问道:“刚才贤侄似乎有话要说?”

陆展一口茶刚到口边,闻言赶忙又放下,整了整衣冠,长揖道:“伯父大人,小侄此来,乃是带来家父一封亲笔书信,我陆家被蛮贼数千围攻,眼看危在旦夕,恳请伯父大人看在我两家一向交好的份上施以援手,陆氏上下感激不尽!”

“贤侄请拿来我看,”杨善一脸焦急状“哎呀贤侄,这么着急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这救兵如救火呀。”

陆展不禁满头黑线,心中腹诽道,我刚刚就要说,被你三番两次打断,现在倒装起好人来了。

虽然如此,陆展也不好意思表现出来,接过话茬:“这个是小侄我的过错了,还请伯父援助一二,陆家没齿难忘。”

“嗯,这个嘛,贤侄,令尊信上只说委你求助之事,对于敌情却是语焉不详,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贤侄可否将详情赐告?”

“这个自然的,小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好,贤侄可知道蛮贼人数几何?多少骑兵多少步卒?可曾有攻城器具?为首贼酋何人?帅将几何?”杨善语气中带着探寻,言辞之中却是密不透风。

“这个,伯父,小侄冲出来时眼见外面黑压压一大片,怕不是有数千众,确实有骑兵,因为离得远,所以不是很清楚确切数字,约莫不到千人。”陆展心里嘀咕,生怕说多了把对方吓住,又怕说少了对方不当回事儿,磨磨蹭蹭耽误了出兵,所以含糊其辞。

“哦?数千?是四五千还是八九千或者一两千?”杨善语带玩味,看对方眼神叽里咕噜乱转,明显不是草包,那么这么含糊其辞就是心怀鬼胎了。

“贤侄见谅,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这个事情搞不清楚,老夫断然不可出兵呀。”

“呃,伯父,这个约莫三四千人,都是汉人奴兵,没有什么正经的攻城器械,武器也只是些短刀木盾之类。”

“可恨!”杨善拍案大怒,“我华夏之事坏就坏在这些汉奸手里,此等恶徒死有余辜!”沉吟了一下又问“贵庄约有多少人守卫呢?”

“陆家护院现存七八百人在庄墙上守卫。”

“哦,这老夫就放心了,贤侄切勿慌张,兵法有云,十则围之,贵方有院墙守护,家丁近千,况且危急时还有壮丁协助,老夫妄自揣测,贵方这壮丁应该也有数千之众吧。这样,蛮贼急切间是无法攻下的。想来这贼众并非专为贵庄而来,只是顺带劫掠,若是在贵庄碰了钉子,说不定就撤兵了。”

“伯父此言差矣!”一听杨善这意思要坐山观虎斗,陆展那贵家公子的矜持立即就丢到爪哇国去了,“蛮贼屠戮百姓,所到之处烧杀掳掠、无恶不作,在我庄前,就算折损些人,也只是汉奴,并非鲜卑蛮贼,随手可以抓我乡百姓充数的,岂会心疼撤兵。”

“嗯,贤侄所言极是,倒是老夫想差了,”杨善点点头,“蛮夷之辈,我等汉家儿郎人人得而诛之,却是不可轻纵了。贤侄少坐,待老夫安排出兵就是。”说完也不等陆展回答,冲身后一摆手,就和杨小瓜回了后堂。

“茁儿,你有何看法?”杨善问小瓜。

“这个陆展虽然有很多世家公子的恶习,也崇尚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却也有几分本事,看他身材纤弱,却冲出包围毫发无伤,恐怕手底下也不弱。父亲问话步步紧逼,他虽在下风却也丝毫不乱,就连那个慌张劲儿都是半真半假。”

“嗯,我儿眼力不差,”杨善微微点头,“只是,你怎知他是凭自己武艺冲出来的?也许是贴身护卫拼死保着他呢?”

“他刚来的时候满身满脸的血,自己却没有受伤,很明显是敌人的血。”

“那也许是护卫被杀伤流的血呢?”杨善饶有兴致的追问。

“我派人去看过哪些亲兵护卫,他们虽然有伤在身,却是气势豪迈,并没有什么伤痛欲绝的神色,也就是说贴身护卫中并没有伤亡惨重,如果没有伤亡惨重,又怎么会把血洒到主人脸上身上,所以应该是敌人的血。另外,看陆展从敌群中突围,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怯之色,说明也是个见惯生死的狠角色。”

“嗯,既然如此,我们如何出兵为好?”

“敌人虽有数千,真正可虑的不过是一千左右的鲜卑骑兵,其余的几千人不过是乌合之众,只消我大军一冲,就会做鸟兽散。是以儿子打算亲自出兵,带四百轻骑和一千五百步卒,七日军粮,以杨荟为步军统领,亲卫杨敢为骑兵统领,顾城为主簿。一个时辰后也就是未时出兵。”杨小瓜说道。

“这个,兵凶战危,我儿还是不要亲临险境的吧。”

“父亲请放宽心,玉不琢不成器,孩儿早晚要亲临战场的,晚去不如早去,正好趁着敌人弱小,刷我的经验值。”杨小瓜一激动,嘴秃噜了一下,把刷经验值这种话说了出来。

幸好杨善已经习惯了这个儿子的奇谈怪论,并没有在意。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且还是独生子,自然是不舍得。但是也习惯了这儿子的独断专行,思考良久又问道“这一仗谁都可以去,我儿为何要亲去,还要带七日口粮?”

“儿子总有一种感觉,这一仗不是那么简单,鲜卑人恐怕也有后手,就算我们打赢了,驱散了贼众,他们也会卷土重来,我们这一战只是开始。如果别人去了确实可以,但是遇到其他情况,他们没有自主权,不能临敌决断,会贻误战机,弄不好损兵折将,七日口粮也是为防止出现意外。”

“既然如此,我儿何不多带些人马?”

“目前我们实力还是不足,宜行韬晦之策,两千人马已经很多了,我们出两千,其他人就会知道我们至少有四五千,这个还在别的世家的承受范围内,如果出兵四千,人家就会怀疑我们有一万,这样树大招风,会被其他世家针对,官府也会注意我们,对付我们。”

“可是日后早晚要用的呀?”

“用的越晚越好,其他世家对我们放心,就会肆无忌惮,等他们消磨得差不多了,就算联合也不是我们对手了,我们就不怕了。”

“好吧,就依我儿。”两个人商量好,就开始布置,杨小瓜精选了一千名长矛手,携带大盾,五百长弓手,每人携带三壶箭矢。四百轻骑兵,都是一人双马,一匹马骑乘,另一匹携带装具武器和粮食,杨小瓜、杨荟和杨敢以及主簿顾城都是一人四马,,轮换骑乘和驮运装备。

本来陆展也要去的,被老辣的杨善以鞍马劳顿为理由挽留下来。陆二公子明白自己做了人质,也就不再坚持,客随主便,留在杨家坞堡里。

这也是自从春秋以来的惯例,你求援,万一是坑怎么办,所以求救者往往要留下来做人质,如果主家出兵不利,自然要将人质抵命。

按照以往应该是祭旗、点炮出营,杨小瓜统统不用,按他的说法,这叫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静悄悄的多好,非摆那个谱干嘛。杨善一切以儿子为主,自然就随他去。

话说,这个陆家所在离杨家的堡垒虽然并不远,也有百里之遥(每方圆多少里都是某个豪门的地盘,一山不容二虎,所以就算是近邻也有几十里甚至百里的距离),但是按照古代出兵的规则,每天三十里要走一天多,当初陆展是为了求救,骑快马一早上就到了,出兵可就不能那样子,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敌情不明,一旦走快了,士兵疲劳,再被人家以逸待劳,包了饺子,那就惨了。杨小瓜也不着急,按照规则慢慢前进,毕竟是给别人打仗,犯不着冒险。古代人既然规定了一天三十里,自然有自己的道理,不能因为是穿越者就小看古人的智慧。

这样下午出发,晃晃悠悠走了不到二十里,眼看着夕阳西下,就停下来扎营,士兵们按照规矩,挑了一个靠近水源,眼前没有遮挡的地方,钉木栅栏,挖壕沟,埋鹿角,收拾好了,取水做饭,一番忙碌不提。

杨小瓜带着亲卫和杨荟一起骑马来到附近一座小山坡上,看到不远处有个密林,两兄弟取出望远镜来(不用问,这又是穿越者的必备杀器)往树林附近观看,果然有黑影晃动,还有淡淡的烟雾。两个人对视一笑,有鱼上钩了。

这古代人智慧自然是足够的,战斗经验也丰富,可惜没有现代科学的熏陶,自以为隔着几里地,不会被发现,哪知道己方有望远镜这种大杀器。否则如果他们小心些,杨家兄弟其实也很难发现,君不见,抗美援朝时期,我世界第一轻步兵埋伏在敌人一百米处都不会被发现,所以原则上讲,还是军队素质的问题。鲜卑人可没有那种素养,否则早就和蒙古人一样称霸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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